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編輯:學校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2-08-25 10:58


爲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爲,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确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标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yuán)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xiàn)安全隐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隐患通知(zhī)書(shū),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爲,确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随意改變線(xiàn)路,不得亂搭亂接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shì)否正常,是(shì)否完好。

7.學校裝備處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網絡中心等部位的用電線(xiàn)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8.安保人員(yuán)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xiàn)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xiàn)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9.學校電梯專供行動不便的人員(yuán)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内必須設挂應急求援電話(huà)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态。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yuán)對用電線(xiàn)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學期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xiàn)及時更換,發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确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yuán)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内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xiàn)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yuán)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xiàn)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禁止堆放(fàng)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huǒ)、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确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8.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學期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隐患及時整改。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内白天隻要光線(xiàn)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xiàn)象。

2.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3.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fàng)學前一分鍾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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