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編輯:學校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2-08-25 10:57


1.學校多功能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爲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後勤部門同意。總務後勤部門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shì)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複。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随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适當控制人員(yuán),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qù)。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l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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