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解讀

編輯:學校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1-11-02 08:54


 作者:王治芳 

      202110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yì)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促進法》),《促進法》将于202211日起施行。結合山東家校協同育人實踐,解讀如下。

 一、《促進法》的重要意義

      家庭教育不僅關乎兒童的健康發展,也關乎家庭的幸福和睦,還關乎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

    《促進法》是(shì)對新時代的積極回應。習近平總書(shū)記站在培養擔當民族複興大任時代新人的高度,向全黨、全社會發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動員(yuán)令,并就家庭教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确要求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這些都爲新時代家庭教育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促進法》是(shì)對既有問題的積極回應。随着社會發展,傳統的家庭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家庭教育中的問題日益凸顯。家庭教育的缺位、錯位導緻兒童受傷害的極端事件時有發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家長”)家庭教育的主體意識不強、思想觀念落後、教養能力不足,對未成年人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的現(xiàn)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家長缺乏正确的兒童觀、家庭觀和教育觀,漠視兒童主體、家庭意識淡薄、有“唯分數”傾向;有的家長不知(zhī)道怎樣教育孩子,将訓斥、打罵作爲慣用方式,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家庭教育的功能無法正常發揮。家庭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不完善,主責機構不明确,協同機制不健全。家庭教育服務人員(yuán)缺少專業水準,不能保障服務工作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制約了家庭教育的科學發展。這些既有問題亟待專門法律給予明确規定。

     《促進法》是(shì)對高質量發展的積極回應。對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而言,必須将教育前置、擴展,以預防爲主,矯正爲輔;引領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補齊家長作爲家庭教育教師應習得的能力,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新樣态,促進兒童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角色地位将越來越重要,多元化、個性化、智能化的教育更加注重以人爲本、個性化培養、體驗、參與和分享,家庭教育在這些方面的優勢是(shì)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所無法比拟的。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功能,促進其高質量發展,優化家庭教育生态,是(shì)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促進法》是(shì)對“雙減”政策的積極回應。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文件精神,改變家庭成爲學校課堂的延伸、家長成爲學校教師助理的狀況,讓家庭教育回歸本真,以德爲先,培養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在未成年人品德培養上彰顯其重要地位和作用。《促進法》從法律的角度将家庭教育從學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fàng)出來,讓大教育系統的子系統有序、規範運轉,讓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合和共生、協同育人,以保障大教育系統的穩健、高質量發展。

 二、《促進法》的主要内容

      《促進法》包括總則、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法律責任和附則,共6章、55條。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對立法目的、家庭教育的定義、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務、家庭教育法律關系、家庭教育工作基本要求作出了規定,明确了政府推進家庭教育工作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以及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和其他有關社會組織的職責等内容。

     《促進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義爲家長對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導和影響,聚焦到立德樹(shù)人上,而不是(shì)寬泛地指家庭成員(yuán)相(xiàng)互之間的影響。規定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務是(shì)立德樹(shù)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促進法》明确了國家和社會爲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不同主體在促進家庭教育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的設立和管理等作出規定。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婦聯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将教育行政部門作爲推進家庭教育的重要部門列在首位,體現(xiàn)的是(shì)大教育的思想,從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教育體系的高度,厘清教育的責任主體,有利于優化家庭教育生态。

     第二章《家庭責任》。準确定位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是(shì)家長。明确了家長實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責任,對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營造良好家庭環境提出要求。明确了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shì)品德教育,與“德智體美勞”爲主要方面的學校教育相(xiàng)區别,對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作出指引和規定。

     規定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一是(shì)培養家國情懷。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樹(sh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二是(shì)培養良好道德品質,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愛幼、熱愛家庭、勤儉節約、團結互助、誠信友(yǒu)愛、遵紀守法,培養其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三是(shì)培養科學探索精神。幫助未成年人樹(shù)立正确的成才觀,引導其培養廣泛興趣愛好、健康審美追求和良好學習習慣,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四是(shì)促進身體健康。保證未成年人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身心愉悅,引導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爲習慣。五是(shì)促進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幫助其掌握安全知(zhī)識和技能,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六是(shì)培養勞動習慣。幫助未成年人樹(shù)立正确勞動觀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養成吃苦耐勞的優秀品格和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

      明确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xiàng)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jiàn)的權利,合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一是(shì)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二是(shì)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三是(shì)相(xiàng)機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中;四是(shì)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xiàng)結合;五是(shì)嚴慈相(xiàng)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并重;六是(shì)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七是(shì)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八是(shì)相(xiàng)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九是(shì)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

     第三章《國家支持》。實現(xiàn)家庭教育服務有效供給,是(shì)當前家庭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加以規範和保障的。《促進法》規定了國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舉措和家庭教育工作機制。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寫或者采用适合當地實際的家庭教育指導讀本,制定相(xiàng)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範和評估規範。組織有關部門統籌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台,開設公益性網上家長學校和網絡課程,提供線(xiàn)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加強對專業人員(yuán)的培養,鼓勵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參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對轄區内社區家長學校、學校家長學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進行指導,同時開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務人員(yuán)隊伍建設和培訓、公共服務産品研發。

      第四章《社會協同》。本章明确了政府、村(cūn)(居)民委員(yuán)會、中小學、幼兒園、其他有關社會公共機構等不同主體在促進家庭教育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的設立和管理等作出規定。規定學校等社會力量對家庭教育的協同任務。明确了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家長學校等方式。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應當将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作爲教師業務培訓的内容。嬰幼兒照護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應當爲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科學養育指導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務規範,組織從業人員(yuán)培訓,提高從業人員(yuán)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第五章《法律責任》。爲達到本法的立法目的,既要有倡導性、引領性規範,又(yòu)要有強制性規範。本章重點對未成年人的家長、負有家庭教育工作職責的政府部門或機構、學校、家庭教育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的有關情形,規定了法律責任,同時設計了兜底的法律條款。

      第六章《附則》。規定《促進法》的施行時間。

 三、《促進法》與山東省前期有效實踐探索

     《促進法》規定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務規範,組織從業人員(yuán)培訓,提高從業人員(yuán)的業務素質和能力。這對下一步家庭教育指導新職業的設立提供了更大可能,會有力促進家庭教育指導的專業化發展,規範家庭教育服務人才市場的健康發展。讓家庭教育指導不再“跟着感覺走”,而是(shì)靠專業的标準引領。讓教育者先受教育,補齊家庭教育服務能力短闆,成爲專業的人,再做專業的事。

      從全國範圍看,剛剛起步的家庭教育服務行業缺乏标準、課程和隊伍,還有很多空白。近年來,山東率先探索,大力推進家校協同育人機制,取得初步成效。2009年,山東省教育廳印發《家委會設置管理辦法》;2018年,山東省教育廳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課程指南》;2020年,山東省教科院與人社部簽訂協議(yì)研發了《嬰幼兒發展引導員(yuán)國家職業标準》,這是(shì)首個國家承認的面向0—3歲嬰幼兒家長,提供嬰幼兒養教指導的職業;2020年,山東省教科院按照教育部“1+X”證書(shū)要求研發了《家庭教育輔導職業技能等級導則》,積極推動家庭教育服務人才培養的标準化建設,培養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2021年,山東省教育廳立項,由山東省教科院、山東省成人教育協會、山東省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yuán)會承擔研發山東标準《家庭教育工作指南》。

      近年來,山東省教育廳實施家校協同“鄉村(cūn)學校種子教師萬人培育計劃”,山東省教科院組織實施“家庭教育名師和家校協同名校長培養工程”,山東省教育學會和山東成人教育協會組織“優秀校長園長及骨幹教師培育工程”。

       在一定範圍内調研發現(xiàn),100%的家長有家庭教育服務需求,96%的家長表示尋求幫助的願望非常強。家長對家庭教育指導有廣泛而迫切的需求,家庭教育指導内容的科學性、系統性尤爲重要。爲此,山東省教科院組織編寫了分學段《家長手冊》和分年齡《學會陪伴學會愛:家長學堂》(0—18歲)、《親子活動共成長:家長能力》(0—18歲),聯合相(xiàng)關高校、幼兒園開發《嬰幼兒發展引導員(yuán)培訓教材》《嬰幼兒托育教程》等系列叢書(shū);并将家庭教育指導系列課程,以音頻(pín)、視頻(pín)、圖文等形式,呈現(xiàn)在“家長空間”APP平台,爲廣大家長和教師提供線(xiàn)上優質學習資源。由此形成了“線(xiàn)下+線(xiàn)上”融合的、符合成人學習特點的家長學校模式,滿足家長自我成長、多樣化成長的需求。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全民終身學習。

      2020年10月,時任山東省委書(shū)記劉家義召開教育領域座談會,專門聽(tīng)取了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家庭教育、推進家校協同育人的建議(yì),并指出要加強學校、家庭和社會協同育人的研究。2020年11月,在全國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上,山東省“黨建+家校社政研企育人共同體”項目獲得了“最受百姓喜愛的終身學習品牌”稱号。2020年12月,在全國基礎教育德育工作會上,山東以“探索家校協同育人有效模式”爲題,作了典型發言。

       家庭教育是(shì)生命成長的教育,是(shì)兒童全面發展的基礎。《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規定,對促進家庭教育走上正軌,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大教育中的作用,促進兒童的終身發展,無疑具有裏程碑意義。

 作者簡介:王治芳,山東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yuán),繼續教育研究所所長,家庭教育中心主任;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導專委會委員(yuán);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家校協同專業委員(yuán)會副理事長。

來源:山東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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